中医药能有效治疗慢性疲劳综合症
慢性疲劳综合症(以下简称cfs)是本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被人们认识的一个新病种,以中年劳动者尤其是30~40岁女性多见,发病率较高,典型症状有形体严重疲倦、头昏头痛、记忆力衰退、肌肉关节酸楚、食欲不振、神志恍惚、发热恶寒等。本病目前西医尚缺乏特殊的治疗手段,而中医通过辨证论治方法则可取得明显的疗效,表现出极大的优势。为使中医药治疗cfs取得更佳的效果,现提出一些基本思路与方法,供同道参考。
1、溯源畅流,寻求中医药治疗cfs的线索
溯源畅流,是运用过去已有的实例和知识去认识与解决新问题,乃至创建新理论。比如,cfs虽是新近发现和认识的一个病种,但它绝不是近年来才发生的一个病种,人类历史上应该有类似疾病。这就需要我们以历史的眼光和科学的态度,去追溯中医文献中与cfs相关疾病的渊源沿革,从中启发思路,提示研究的线索,得出解决现实问题的依据和方法。简言之,就是要对cfs进行中医定位,以便统一中医对cfs的认识,使中医药治疗有的放矢。
根据cfs的临床表现,结合中医历代各家学说的有关内容,cfs与百合病、脏躁症、各类郁证、虚损等都有类同之处,中医对这些疾病的辨证治疗方法都可借鉴于cfs的治疗。但又未免失之偏泛。从本质来说,cfs作为一个综合证候群,似乎也不能为百合病等单一病种所涵盖。鉴此,笔者曾悉心比较,认为将本病定位于李东垣所述的脾胃内伤病比较合适。这是因为:在发病学方面,cfs往往是由长期工作紧张、饮食不节、身体素弱免疫力低下、精神刺激以及感染某种病毒等引起,这与脾胃内伤病的致病因素基本吻合;在病理学方面,cfs与脾胃内伤病均为机体营养不良、五脏内虚、各系统功能紊乱;在诊断学方面,cfs与脾胃内伤病的临床症状均表现为机体多系统的慢性病变,二者具有极大的同一性;在治疗学方面,李东垣习用人参、黄芪、当归、五味子、升麻、柴胡等组方以治脾胃内伤病,根据现代中药药理分析,这些药物能提高机体免疫功能,改善血液循环,调节心血管系统,使心肌收缩有力,舒张完全而显著,且有较强的抗菌抗病毒作用,其药效几乎囊括了现代医学对cfs的所有治疗方案(1)。
2、立足临床,规范cfs的中医诊断标准和辨证纲领
尽管目前医学界对于cfs的诊断尚缺乏特殊意义的检查指征,但holmes在1988年根据cfs的临床表现制订了如下诊断标准。主要标准:①半年以上持续性或间断发作性疲劳和衰弱,卧床休息后不能缓解;②根据病史、体征和化验结果排除其他各种疾病可能引起的症状。次要标准:①低烧;②咽痛;③颈部和腋下淋巴结肿痛;④不能解释的肌力衰弱;⑤肌痛;⑥体力活动后24小时疲劳仍不消失;⑦头痛,无红肿的游走性关节痛;⑧神经或精神症状;⑨嗜睡或失眠。体征标准:①低热(口温37.6~38.6℃、肛温37.8~38.8℃);②非渗出性咽炎;③颈前、颈后及腋窝淋巴结肿大。holmes指出,具备2项主要标准和6项以上次要标准,以及2项以上体征标准,或者单纯症状标准超过8项以上者,均可初步确诊为cfs(2)。
经过10年来人们对cfs研究的深入和认识的提高,发现holmes的诊断标准本身尚有诸多缺陷,如缺乏某些病毒抗体的检查、脑颞叶检查等等,需要进一步完善。然而,时至今日,中医却还没有建立富有特色的cfs诊断标准及辨证体系,这已成为当前中医临床工作者面临的一大难题。因此,规范cfs的中医诊断标准和辨证纲领,势在必行。笔者认为,规范cfs的中医诊断和辨证纲领的基本过程及注意点,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5点:
第一,按照中医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原则,突出中医特色,纳入中医诊断内容。很显然,holmes所提出的cfs诊断标准,是一种西医的模式,中医可以借鉴,但不能亦步亦趋。我们应该结合中医收集的诊断素材,如舌脉之象、症状属性、阴阳变化、脏腑病症特征等,丰富cfs的诊断内容,从而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cfs诊断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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